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谁在垄断“正确渠道正当诉求”的阐释权?

2010-09-15 21:28:5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467

                               2010年09月15日 20:43:30  来源: 西安晚报

 

王乃玲/绘

  要求教师“通过正确渠道反映正当诉求”,似乎很理直气壮,可是,怎样的渠道算是“正确渠道”,什么样的诉求才是“正当诉求”呢?邳州教育局的红头文件无非是想说明:教育局垄断着“正确”和“正当”的解释权。教育局认可的渠道,它才是“正确的渠道”;教育局认为符合其口味的诉求,才是“正当的诉求”。没有教育局的认可和批准,就是错误和不正当的。

  看邳州教育局的意思,教师通过网络表达意见,仿佛就不是正确的渠道,而是非法的渠道。这显然是对公众通过网络反映问题的权利的剥夺。网络作为一种便捷、民主的表达平台,当然是反映问题的正确渠道。中国GCD新闻网近日正式推出了“直通中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栏目,网友可以在该栏目上给胡JT、温JB等中央领导人留言反映问题,这是对“民众可以通过网络向上反映问题”最权威的确证。在反映问题上,公权部门并不能为民众指定和限定渠道,在一个民主社会中,民众方便使用什么渠道,这种渠道就应该得到尊重。

  再看所谓的“正当诉求”,一种诉求正不正当,公权部门也没有先在的裁决权,而应该交由法律裁决。先来看看邳州此前网上发言的教师们的诉求正不正当?当地知情者称,去年以来确有教师因为工资、招聘教师考试、公积金等问题在互联网上发帖,或许是觉得影响了当地的稳定,教育局这才发文——反映工资、招聘教师考试、公积金等方面的问题,这当然属于正当的诉求。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依法表达和维权,当然是正当的。“正当”的阐释权掌握在法律手中,不是教育行政部门觉得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可认定是不正当的诉求。

  换句话说,即使是不正当的诉求,也不能不让人表达。言论自由的原则是这样的:每个人可以自由言说,但必须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说了不该说的话,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如果教师真的造谣和污蔑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权部门无权以“防范不正当诉求”之名让人闭嘴。

  总之,教育局并不垄断着“正当渠道正当诉求”的解释权,法治社会中,法律才是人们行为的规范。 (曹林)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坚决贯彻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的战略决定全国
全国促进经租房产权保护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
对全国人大F工委曲楠同志讲话交换意见之二
——对全国人大F工委曲楠同志讲话交换意见之
谁动了我的祖屋?
法院法官违法办案去哪里举报?
今年1485件法规和司法解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祝武汉的群友旗开得胜、马到功成(组图)
不仅要知道能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且还要
中国经租房维宪联盟QQ群的三个告知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申海
房管科长贪19套公房
五十年代国家经租房问题的思考(参加民盟中
零容忍 警察这些行为将被严肃追责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温JB:改变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尤为
习近平对军委高层的讲话全文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
中国经租房维宪联盟(QQ群名)
武汉市制庸办及联系电话
武汉城管商户起冲突!城管两辆执法被推F
强烈要求发还“文革产”产权的诉求
朱RJ讲话实录:民间疾苦令人发指看了血压升高
胡JT: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刑拘"黑监狱"安元鼎老总,幕后雇主也不能逍
江汉区委书记张平是如何督办维稳工作的
宋代排水沟扇了"N年不遇"一个响亮的巴掌
温JB接受CNN专访:民主开放过程须确保正常秩
央视主持曝省长客机上抢座 浙江省官方称不涉
泗洪青阳镇疯狂转卖千亩农田 官员称“不管且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