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不得作为依据引用]
财政部关于借地或租地建屋于约定期满后产权移转的交纳契税办法(节录) (1951年5月11日发布) 〔1951〕财农字第90号代电 …… (一)借地或租地建筑房屋,在约定期满后,房屋无条件归地主所有者,此项产权转移,应视同买卖关系,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纳税领契。 (二)在约定年限未满时,建筑房屋人将房屋顶典者,应按典当关系由承典人纳税领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