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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省长的信及回复—2010/11/282011-04-14 23:06: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243次
找房主及产权证主人,危房好急修 省长:您好! 我住武昌解放路384号第一栋楼,可多方查询不知还有哪些产权人,产权证号是多少,产权面积也不知是如何划分的,不知各有多大,不知具体部位。我们产权证上没有部位图。另一楼商店有我们楼上住户解放以来使用的通道可被无理堵塞,侵占了我们通行权。此房六年下了七次危房通知书,我们只有找到房主及产权证主人才好危房急修。请责成有关部门给我们知情权。谢谢! 熊瑞兰 2010/11/28 熊瑞兰同志: 我们于2011年3月1日收到你的网上信访件,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武昌解放路358号(原482号)房屋系1937年所建房屋,砖木结构,公有3栋,产权人为熊稪唐(又名熊道忠,熊瑞兰之父)、熊晓农(熊瑞兰大伯)共有,共计建筑面积347.03㎡。1958年上述房屋因出租非住宅被纳入社会主义改造,自住留房1栋2层11号、12号,1栋3层13号,合计建筑面积96.51㎡(即熊道忠,熊晓农共有产权)。因留房中无厨房、厕所,解放路街办事处(现黄鹤楼街办事处)曾签署意见,同意由熊家继续使用后面的厨房、厕所,但是其产权为国有公房。 该房屋确属破旧危房,私房原本不属于我公司维修管辖范围,但我公司本着“房管为民,服务为民”的精神,在区政府的协调下我们同意对其房屋进行全面修缮,且早已经拟定了详细的维修方案,但因涉及公私产权夹杂性质,维修施工必须取得现私房住户你的积极配合。为此我们多次上门与您协商沟通,但您却以种种理由不予配合,并拒绝外迁过渡,导致维修施工无法进行。建议您如确实同意维修并积极配合,可直接与我公司联系,一旦达成协议我们可立即开展施工维修。 若对上述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此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特此告知。 武昌区房地公司 2011年3月15日 申请复查理由:此回复答非所问,连我与业主关系都搞不清,这回复者是搞何工作的? 问:住房我只有96.51㎡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后边平房"产权为国有公房",不属我?这与市档案馆档案:后边平房"现留住""改造面积"没有不符.依据何在?完全违背高院:"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仍属原房主"的规定.请以证据办案,以法办案. 感谢淼淼熊瑞兰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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