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周玉珍局长的回信,激动的我又给她写信了
2011-06-22 22:23:2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7219次
这是周局长信箱回复页面的部分截屏

看到周局长的回信,激动的我又给周局长写信了:
尊敬的周玉珍局长: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查询号为20116880633300中答复说:“您好,该房屋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已为武汉市江岸区儿童保健所,为公办的事业单位使用,为国有公房。根据城乡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1987)城房字575号文件规定:对解放初期代管、接管的其他私人房产,不属于落实政策范围,现在不予处理。” 我犯糊涂了,周局长: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解放初期的代管、接管应该有本质的不同吧。这个房屋不可能同时经历解放初期的代管、接管和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我想您既然这么肯定,一定是有确凿的证据才能够有这样的结论吧,麻烦您责成有关人士提供出来,让我们好好学习。不过,武汉市城投公司在武城房集解[2009]3号中也没有得出上述的结论。而且在房地部门的房屋卡片上也明确记载胜利街现113号房屋是房地部门在1972年(文革期间)从冷家“接管”的,而这个“接管”冷氏家族无人知道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这可是有确据的呀! 为了“案结事了”麻烦您提供出证据,这对您并不是难事吧。 期待您的回复。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武汉市民 冷明 2011-06-22

这封信的查询码为:201162222212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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