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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行政执法权的企业做不了本该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做的事我该怎么办?

2013-06-27 07:08:3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116
尊敬的王国生省长先生:
您好!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一普通公民,现在我向您反映武汉市的一些怪事,麻烦您了。从2009年年底起,号称获得行政执法权的企业---武汉城投公司陆续给予我四份“一级回复”,这四份一级回复“查明”的“事实部分”相互矛盾。今年4月7日,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未依法设立“局长接待日”的事,国家信访局的领导主动谈到武汉市房管部门向领导胡编乱造的“事实”。当看到我提供的证据时,国家信访局的领导非常不解,就将我提供的证据扫描后传回湖北省并要求我回到武汉后找湖北省信访局要求信访局给予我确实的证据证实他们的说法。我按照指示找到省信访局,被告知转到武汉市信访局,我再找市信访局被告知转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最后被转到武汉市城投集团公司。现在过去已经远远超过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60天,武汉城投集团公司提供不出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说法。
尊敬的王省长,企业能够做本该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做的事吗?如果他们做不了我该怎么办呢?
麻烦您指点迷津!
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公民 冷明
2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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