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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开信

2021-03-03 13:57:57 来源:刘建军 浏览:3298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开信,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保安街388号是我家一栋连体祖宅,没有后门,进出通道只能从前屋经天井到后屋。1966年11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部被政府无偿接管,属于“文革产”私房。
      1985年武汉市武昌区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十年动乱中无偿接管的私房问题的通知》武政【1981】38号文件规定,将该房屋建筑面积264.30平方米全部发还给原产权所有人程开立。合法继承人程萍等也办理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有武昌区人民政府发还文和公证书为证)
     公证后武昌区落私办不按政策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手续,房地局伙同房地公司继续霸占铺面房子将其出租、收取租金而不腾退,鸠占鹊巢至今。
     2011年武昌区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不但不按“文革产”腾退房屋,办理房产证的程序,而是对在文革接管期间的收支进行了经济结算,收取了建筑面积264.30平方米的房产税、管理费、修理费后,仍以各种借口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更为恶劣的是武昌区解私办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将已发还给我家并已收支结算了的房屋前铺面(137.89平米)的产权非法卖给了新友日用百货商店老板任新友,并利用职务之便为其非法办理房产证。导致我们无法进入、有家不能回。
由于武昌区房地局、解私办、不动产登记局的不作为、乱作为,给我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至今我们拿着办理产权证的有效证件到区不动产登记局办理产权登记,却被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拦截威胁(因他们已违法违规将我家前门面137.89㎡房屋转卖给他人一一任新友)。
由于武昌区房地局、不动产登记局、落私办等,房产公司等
部门的违法违规,不作为,乱作为,给我家造成的经剂损失、精神打击是无法估量的。我们要求区政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我们的如下诉求:
1,请求武昌区包案区长督促武汉市武昌区不动产登记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法给程萍、程静涛、程明亮公证继承的武昌区保安街388号建筑面积264.30平方米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   
 2.追查2011年武昌区解私办工作人员非法转卖我家私房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办案工作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家这么多年来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3.在这几十年的维权中,因区房地局长期歪曲我家房屋的历史事实,捏造莫虚有的补改理由,没有任何手续程序和相关政策,欺上瞒下,长期霸占我家的合法祖宅。但该房屋产权办证资料都在我家,房地局是怎样将我家前门面和进出通道转卖的?转卖的资金到哪里去了?是政府违法行为还是个人违法行为?我们家强列要求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房地局、房产公司内的黑幕。对我家这几十年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给个合理说法 ,还我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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