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老翁因为房屋面临拆迁持60年前房产证告政府(图)

2010-09-15 21:41:56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5630
                   2010年09月15日 10:43:22  来源: 新京报

姜先生在自家院内展示从档案馆取出的1950年的土地使用证。王贵彬 摄

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成了拆迁的钉子户。屋主将(北京)大兴区政府告上法庭,昨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屋主:档案馆存权属证明

73岁的姜士义是大兴区黄村镇宋庄村村民。根据当地村委会及村民证言,他祖祖辈辈就在该村永华路6号居住,此处现在有北房6间、东房3间、东院5间西房。

据姜家人称,永华路6号是姜士义继承了大伯姜立元的,大兴区档案馆至今保留着政府于1950年4月19日颁发给姜立元的房屋所有权证,权属证名为“河北省土地房产所有证”。(1958年3月,大兴县由河北省划归北京市。)

据此,姜士义的儿子、儿媳认为,此房屋系自己的私有财产,开发商要在此建房必须征得其同意,因此自2005年就开始与开发商、当地政府协调拆迁一事,但至今未达成一致。

在获知系大兴区政府给开发商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他们认为区政府无权核发,因此对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区政府:所有权证已作废

昨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法院追加了开发商作为第三人出庭。

区政府方认为,1986年的土地法明确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大兴档案馆所保留的姜立元的所有权证早已作废。

而2003年黄村镇宋庄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了土地出让一事,因此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

昨日法庭未宣判。

观点

国内已无私有土地

北京律师孟宪生认为,解放前及新中国初期虽然核发过土地房产所有证,不过公社化运动后国内并没有私有土地,只存在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因此姜家主张土地并非宅基地而是私产欠妥。

此外,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应通过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表决,征用方需要给农民集体补偿,并对房屋等地上所有物给予农民补偿。(张媛)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将左倾错误时期的冒进行为当作法规审查的政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进行清理的意见
武汉市-关于返还私有房屋请求权事项的申请(
武汉市领导大接访-私房业主踊跃递交材料(但
最高法判例:政府信息公开的豁免范围
转载-封信
武汉市江汉区房管局颠覆基本法律原则,制造
发布会资料(8)
会议发言稿
潮州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与潮州市房地产管理
一本房产证的变迁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付涛的代理词
北京市双高律师事务所吴述律师团队听一听关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转帖:北京市住建委:北京经租房权利人第三
北京马二哥的问候
一德路一老租户单家因香港屋主突现身,被判
“文革房”业主维权跳楼被劝救
被误读的楼市“软着陆” 房价不降或再出新政
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第一届依法
遗产继承困境渐显 子女大多不知家中存款及密
网上集体申诉书
老翁因为房屋面临拆迁持60年前房产证告政府
发布会资料(8)
<楚天金报>2011-7-22 新闻及本站附言
论硚房集团是个特殊的利益集团 之二(2010年
房产局员工撕毁购房凭证致老人损失27万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