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么办》-谨以此篇短文给房友们拜年
2010-02-10 10:18:4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085次
《我们怎么办》--谨以此篇短文给房友们拜年 時光如梭,转眼又到新年。从中G中央办公厅郑重颁布落实私房政策的75号文件算起至今整整三十年了。其间,我们从对私房噤若寒蝉到公开谈论;从受蒙蔽的“愚民”到手持红头文件据理力争;社会的进步使我们变得明白起来。 我们的行动是正义的,而正义的行动必然会有好的结果。尽管我们受到很多磨难,很多伤害,但我们的信念不会丢失。 为了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在我们的家乡武汉原原本本的落实,为了讨回我们的祖屋。我们将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不懈地进行申诉直至问题获得解决。 眼下离大年只有三天了,让我们暂且将对祖屋的思念和几十年来的种种不快作个短短的搁置,和家人,朋友一起“欢欢喜喜过个年”。 为房友们祈福 本站撰稿 2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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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自然签字也无效。 [20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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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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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篇高尔基的《海燕》给房友们拜年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的,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直压下来,而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 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叫,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甩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 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它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了困乏,它深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 狂风吼叫……雷声轰响…… 一堆堆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在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闪电的箭光,把它们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这些闪电的影子,活像一条条火蛇,在大海里蜿蜒游动,一晃就消失了。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的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201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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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丰台分中心(原丰台镇房管所)侵占精神残疾人不动产。 北京丰台区丰台镇桥南东升地六号系北京十中,北京十二中首任校长郑伯平先生(原名郑本有)的私人宅院。一九八二年,落实私房政策前丰台镇房管所搞了一份协议书,意在将东升地六号院内的厕所占为己有。为了达到目的,丰台镇房管所让郑伯平已患精神分裂症八年之久的儿子郑临(至今仍在治疗中)在该协议书上签字,而后,房管所将厕所拆掉在原址上建房一间。出租至今。此协议书做为登记材料被归入房屋档案。郑伯平于一九七八年去世,膝下有两女一子。该厕所在郑伯平去世后属其妻及子女共同共有产。该协议签定前长女,三女已迁往它处居住,关于协议书的事郑伯平其妻及两女一直不得而知。也无法考证郑临(患精神分裂症36年)是否知道协议书之事。房管所拆厕所时郑临之妻曾多次与房管所交涉要求勿拆厕所,建完房后也多次向房管所等部门反映厕所被侵占之事,长女,三女在得知厕所被侵占后也多次向房管所等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具体答复。直到二零零八年丰台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在给郑临之子的答复信中才将协议书的事告知,并附上了协议书复印件和附图复印件。协议书内容如下: 协议书丰台房管所在桥南南胡同6号有伍间经租房壹间“文革”产。现丰台房管所经上级批准原地翻,东房南头两间经租房,因东房南头有原经租房房主郑本有的私有棚子一间和院墙,门楼,及西房经租房叁间南头有一不正规的无顶的厕所,枣树一棵,为有利公私房的各自维修管理经协商订协议如下。郑本有同意东房南头一小间棚子(现郑已拆除)院墙门楼,小厕所枣树一棵无偿交房管所所有。丰台房管所同意将东房北头1间“文革”产退还给郑本有住用,不收租待今后市政府对“文革”产有了明确政策再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东房两间经租产翻建南移并将北头这间拆下的五根檩条给郑本有,另为郑本有出工打院墙一道。今后该院南半部归房管所所有北半部归郑本有所有,(详见附图)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区房管局备案,一次处理结案完毕双方签字生效。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五日签字的房管员是李志刚长女,三女,郑临之妻得知存在这样一份协议书后异常气愤。顾庸置异,这是在文革刚刚结束,落实私房政策前夕房管部门利用文革余威趁人之危,趁火打劫搞的。长女,三女,郑临于二零零九年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消协议书,返还厕所。丰台法院花乡法庭以原告提供的郑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据不足和按协议所述房管所并不是无偿取得为由驳回了原告诉求。而对共有产的转移需共有人一致认可的问题一再回避。同年九月,原告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在,依法纠正这个问题面临很大的阻力。希望社会各界关注此事进展,促进依法治国。这份协议书是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爆光的,里面涉及房管所的黑幕交易,欺诈精神残疾人等问题。一,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份协议书不具备做为登记材料的条件,必须撤削。二, 落实私房政策是文革结束后中央颁布实施的大政方针,是拨乱反正挽回民心的政治任务,可是就是这项意义深远影响巨大的重大政策,却遭到了执行部门的强烈抵制,原因就是文革期间房管部门掌控了大量的私房,它们是既得利益者。中央的落实私房政策触及了它们的既得利益,所以它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加以维护。这份协议书就是在这样的动机下产生的。在东升地六号院内房管所(现丰台镇房管分中心)至今仍保持着文革期间侵占私房的数量。该案在二月二日下午一点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三十九法庭开庭,法官刁久豹担任审理,现庭审结束。这是原告依照2008年新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先经异议登记后法院立案审理的第一个案子。房管部门弄虚作假,搞虚假登记,被察觉后随及到法院立案。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对依法纠正错误登记,必免房管系统暗箱操作,谋取不当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望社会各界予以关注,促进依法治国。郑培朝,手机:13683266480 [201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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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不给说法永远难了断! [201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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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固欣然败亦喜! 以房子过完年就归还给我们的心态过好每一天. [20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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